菜就要多写。

【法地】玫瑰与白麝香

*剧情有借鉴*

 

1.

 

地冥刚被玄尊收为义子的时候,天迹刚好凭借一部电影拿下了那年的最佳男主角。

 

微博上随处可见他的新闻,天迹仿佛在这一夜之间增加了成千上万的粉丝。地冥的手指快速从天迹的照片上划过,然后他买了一张电影票。

 

即便获得了这样的奖项,但观众们仍然对这种文艺风格的电影兴致缺缺。地冥平静地看完了整部电影,对它所构造出来的疏离空间感非常有兴趣。影片的末尾是天迹独自一人行走在广袤的沙漠之中,随后灯光亮起来,映照出和影片中人相同的脸孔。

 

这个时候的地冥还很年轻,他从一个乡下的破旧孤儿院来到车水马龙的陌生城市,感觉有些无所适从。他也不是没有想过玄尊偏偏要收养他的原因,或许正是因为这张脸。

 

“介绍一下,这是我的儿子君奉天。地冥,按照年纪,他应该是你的兄长。”

 

那时地冥刚从浴室出来,水珠顺着头发末梢滑进少年白皙的脖颈里,新衣服非常合身,但对他来说也非常别扭。地冥不知所措地茫然点头,兄长两个字怎么也叫不出口。

 

“你好。”君奉天显然根本没有把这当作一回事,他就像任何一名懂礼数的世家子弟那样,在稍微对地冥点头示意后转身离开。

 

后来又过了很久,久到地冥都已经忘记君奉天模样的时候。他还能记得那日从远方传来的钢琴曲调,随着风一起拨动了他的心弦。

 

李斯特的La campanella。声音纯粹。

 

2.

 

在这之后地冥一直跟随玄尊学习表演,他在空无一人的房间里表演,四面墙壁的镜子上倒映出他的各种表情。卑微的,冷漠的,怨恨的。久了,他感觉自己的灵魂仿佛飘荡在这个房间的上空,不带任何情绪地看着地上的身躯展现出各种奇妙的姿势和感情来。

 

这之后大概又过了几年的时间,玄尊终于准备将他包装出道。君奉天虽仍是公司少主,但已执掌了大半的公司业务。计划已经排上日程,地冥必须先去见见他。

 

是非常普通的一间办公室,桌上还有君奉天和玄尊的合影。

 

地冥已经很久没有见到他,面前的这张脸上已经再看不到青涩的少年气息,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成熟而严谨的气质。

 

“你来了。”说不上是生疏还是亲近的话语,连称呼也一并省略掉。

 

“帝父让我来找你。”

 

“开始吧。”君奉天给他出了一道即兴表演题目,扮演一位苦修的殉道者。

 

地冥看着他,神情渐渐起了变化。

 

“我爱他,可我却无法得到他。”这是求而不得的爱恋。

 

“我杀了他。”这是斥诸于暴力的愤怒。

 

“你们永远无法脱离我的剧本。”这是孤独的写作。

 

“这世上讨喜的人太多,你又能记得谁。”这是离开和独行。

 

这些夸张的表演闪现过后,一切再度归于平静。

 

“再见,兄长。”君奉天听到地冥这样说道。

 

接着他慢慢闭上了双眼,神情十分平和,让君奉天想起了庙中那些无喜无怒的巨大雕像。他突然明白过来,这是地冥在对肉体做最后的告别。

 

此时,地冥腿上的绑带松开坠落。金属倒刺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,映衬着他腿上的斑斑血迹。

 

他不是在扮演殉道者,他就是殉道者。

 

“抱歉,公司不需要第二个玉逍遥。”

 

3.

 

至于后来的事情,地冥也记得不是太清楚了。他转身签入了另一家经济公司。这张与天迹几乎一样的脸又再度被摆到台面上被肆意炒作,公司以此为噱头让他接下了许多不知所云的低成本劣质剧。这也直接导致了观众们对于这两个人两极分化的印象。

 

天迹,年纪轻轻被封为影帝,出演的电影斩获多个国际大奖,口碑收视皆是好评。

 

地冥,同样身为被玄尊门下弟子,身影却频繁出现在各大烂片中,出道多年仍然没有一部能拿得上台面的作品。久了就给观众留下刻板印象,只要有地冥参演的剧,一定是烂剧。

 

与这家经济公司的合约已经到期,地冥早已对这一切感到厌倦。他想了想,自己好像本来就不太喜欢演戏。

 

地冥住在这个城市边缘,附近是大片的廉价住房区,奔波着不知道多少同样为了生存而艰辛活着的人。

 

他坐在钢琴前,久违地弹起了李斯特的钟。这架钢琴是房间中最贵重的物品,桌子上的插瓶里是已经枯萎掉几天的玫瑰。地冥想了想,又站起来把它扔进了垃圾桶。

 

敲门声响起来,地冥没有开门的打算。他仍旧坐在那里,一遍又一遍地弹奏着这首曲子,好像这能够宣泄他心中无尽的情感似的。

 

他一直弹到傍晚,终于觉得自己有些饿了。地冥决定出门大吃一顿来纪念这些年无聊旅程的结束。然后他发现门口站了一个人。

 

君奉天穿得十分随意,这和地冥偶尔在电视上看到他时那身西装革履的装扮很是不同,倒像是来拜访阔别多年的好友。

 

“君奉天,你来找我做什么?”

 

“有些事情想和你谈谈。”

 

“我们之间有什么好谈的。”

 

君奉天不置可否:“那我就直截了当地说了,你和前东家的合同已经到期,我想你可以考虑一下云海仙门。”

 

你在开什么玩笑?当年不是你说不想要第二个玉逍遥的吗?地冥很想这样说,但他没有。他只是神情有些复杂地看着面前的男人,说不清对他是什么样的感受。他恨他能够得到玄尊的爱,恨他能够和天迹生死相交,恨他轻易得到的一切都是自己从来没有过也不可能有的东西。

但在这滔天恨意之外,是否还有其他的东西呢?

 

君奉天朝他伸出手来,缓慢而坚定:“来仙门吧。”

 

他说这句话的神情让地冥仿佛听到的是来我身边四个字,于是他也伸出了手去。找不到拒绝的理由。

 

4.

 

天迹与地冥要同时扮演一部电影中两位主角的消息传出来时,舆论为之哗然。其中不乏有好事者言说好片之王与烂片之王的碰撞,到底是谁能技高一筹。再后来又传出了君奉天也要参加电影拍摄的小道消息,瞬间又把这部电影的热度带上了新的台阶。这可是仙门少主的荧幕初次。

 

《玫瑰与白麝香》是一部平淡如水的影片。这种清淡的风格迅速被贴上了小众文艺电影的标签。地冥在其中饰演一位普通的上班族,每天除去工作外的生活就是在家里花园里栽培红玫瑰,然后在打开黑胶唱片的同时点一支白麝香。

 

只是偶尔也会有一些微不足道的改变。玫瑰遭遇暴雨摧残,没有买到想要的唱片和已经点完的白麝香。

 

他向往着邻居天迹的生活,工作时可以偷溜出去吃烤鸡,每天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躺在后花园睡大觉,还有一名靠谱的好友君奉天随叫随到。

 

而他只能重复着日复一日的生活,每天走过相同的街道,坐着相同的事情,在沉寂里渐渐消逝时光和人生,最后迎来死亡。

 

最后的一场戏是在阳光刺眼的烈日之下,地冥所扮演的角色迎来死亡。他被突如其来的汽车撞飞。原因是他急于奔赴一场由天迹和君奉天扮演角色所邀请的一场晚宴。

 

角色的死亡突然而又有着某种意味上的合理,在他即将踏出改变的那一步时,迎来了生命的终点。

 

这一幕完全是地冥的独角戏,君奉天站在镜头外,默默地看着这一场。

 

地冥倒在血泊里,手里还抱着刚从花园里摘下来的玫瑰,娇嫩欲滴的花瓣沾满尘埃。无穷无尽的血从他的身上流下来,鲜红色刺激着人的视觉神经。

 

然而在最后,地冥的脸上微微浮现出了一个笑容。

 

这个笑容没有任何的预兆和前置,它是那样自然而然,让君奉天的心稍稍停滞了那么一小下。

 

5.

 

地冥刚从更衣室里把那件满是血迹的衣服换掉,转角就看见了君奉天。戏已经接近尾声,再来就是一些需要补拍的桥段。

 

酒店巨大的落地窗下,地冥不知怎地竟向他走了过去。

 

玻璃之外是酒店郁郁葱葱的花园,他们两人沉默地站在那里,不发一言。

 

“出去走走吧。”君奉天提议道。

 

地冥跟在他的身后,随他一同坐在了花园里的长椅上,身旁正是开得茂盛的一丛玫瑰。

 

他猛然想起自那日之后,附近的花店每日都会送上一束修剪好的新鲜玫瑰。直到刚才,地冥也不知道送花者是何人。

 

这一幕场景同样在电影里出现过,天迹和君奉天扮演的两人曾在相同的长椅上说过一些话。

 

地冥突然明白君奉天的意思了。

 

Fin

 

写得非常致郁,下个故事还是写点开心的8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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